近来在线上都看到了关于“第8号当铺”的评论,主要论点还是大家都愿意为了得到而当掉自己原有的某些东西。我的观点是:不当。
仔细想来,自己还真的有点蠢。
不是说愿意的那方势利或其它,其实也是为了让自己在仅有的人生中不要留有遗憾,但是,谁又能说,交换后得到的还是遗憾?毕竟,也是用自己原有交换不该有的。这个,本来就是“不正当得利”,不说你得到的是原本不该属于你的,如果是从别人身上得到的呢?譬如生命。
当铺本来就是将别人典当的东西拿来交换别人想要的东西,但一旦接触到“8号”的存在,就像你跟魔鬼做了交易,除非你能抵挡得住诱惑,否则,你就像火箭上空----一去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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