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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末路

良山好汉 发表于 2008-8-21 22:33:00

房奴末路

 文/华崛

 8月1日上午,东莞《文化周末报》记者、青年诗人吾同树自缢于东莞自己的“家”中。这个“家”,是吾同树在东莞所供的楼房。

对于诗人的自杀,有人说是他的抑郁症所致;但更多人认为是他的经济状况差,生存压力太大所造成的。

有一个著名的地产界人士说过,房子是给富人建造的。吾同树当然不是富人,可他斗胆买房了!这样,他由一个自由之身,坠入到了“房奴”的行列!

在城市扎根,在东莞拥有自己的栖身之所,对许许多多的新莞人来说,这是一个美丽而遥远的梦想。毋庸置疑,吾同树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他走在我们的前面了。他能交得起购房首期,还能顽强地进行月供,这在许多新莞人看来,已是相当的不错了,可以说是我们当中的佼佼者。

很多新莞人,只能居住在租来的房子里,等到不再打工了,又回到生他养他的那块土地……因为,他们的打工所得,远远不够在当地买房子!可是,吾同树在东莞买房了!吾同树是一个成功人士!可是,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颇有成就感的人,最终却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据他生前的好友说,吾同树失业好长一段时间,全靠他的女友一千多块的工资度日。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他去《文化周末报》应聘做了记者。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家报社的工资并不高,根本就无法给房子继续月供。加上吾同树长期患有抑郁症,也许想到自己乃是暨南大学中文系的毕业生,还是一个小有名气的诗人,想不到生活竟然如此困窘:29岁尚未成家,年迈的母亲也没有能力接到身边来生活……强大的经济压力使他抬不起头来!

据说,房子停供后,业主不但损失首付、已还月供,在银行清偿房产后依然对不足部分负有债务责任,银行有权继续追偿违约者以后的经济收入……吾同树是个容易冲动的人,急火攻心之下,就容易构成伤害:他选择了伤害自己。他把所有的烦恼留给了他的亲人和朋友,也给人们留下了一个问号:住房,不过就是一个栖身的地方,为什么花费毕业的精力也难以实现?居者有其所,其实是一个很朴素的一个愿望,为什么实现起来如此之难?买房难,难于上青天!

高房价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开发商还说“房子是为富人所建造的”!为穷人所建造的房子在哪里呢?有几个穷人住进了所谓的“廉价房”呢?

我们这么一群外地来的新莞人,想要供楼,一定要考虑清楚了。否则,宁愿租房,也不要做房奴!汲取吾同树的教训吧!

 

此文发表于《房讯网》:

http://news.home77.com/newsfile/2008-8-22/744914-45272-0.html

 

Re:房奴末路

阳光微笑(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22 19:36:00
震憾!!!
 

Re:房奴末路

木子昧(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23 13:40:00
还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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