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让“自行车搭客”合法化[转]
据媒体报道,连续几个晚上记者在东莞市区几个路段发现有用自行车搭客的现象,有的市民尝过一次“甜头”之后,更是选择了“包月”。理由是坐自行车回家方便、安全,还廉价。的确,就这几个理由来说,笔者还是持认同的态度。同样作为一个上班族,笔者每到下班时都要忍受“车难等”的痛苦,适逢周末,更是可能一个小时等不上一辆出租车,公交车就更不敢奢望能挤上。而相对“摩的”和“电动自行车”来说,自行车速度慢的特点让人安全感倍增。如果从廉价这个角度来说,坐自行车更是“无可匹敌”。何况很多出租车、公交车到不了的地方,自行车可以去;再上升到环保的高度,这么环保的方式,谁还有借口拒绝?因此,市民选择搭自行车出行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
市场经济的规律是有需求市场就会催生供给。东莞市民对出行的基本需求和交通便利因素催生了“自行车搭客”的出现。其实,出租车、公交车以及民航客机的出现同样是因为人们有出行需要,所以说“自行车搭客”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合情合理的存在行为。但与此同时,它被扣上了一顶“非法”的帽子。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道路运输证……”如果没有营运证,那就是非法营运。对于非法营运的自行车,市交通局有关人士称,自行车搭客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一经查实,可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在笔者看来,既然是合情合理的存在,为什么不让“自行车搭客”合法化呢?
聊起“自行车搭客”时,网友华崛向笔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培训一班人专门进行“自行车搭客”,通过统一编号、着装,和建立专业的管理机构,让“自行车搭客”成为城市公共交通资源不足的“帮手”。从东莞当前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讲,这应该是一种明智之举。众所周知,法律法规总是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进的,在国内许多城市,人力车搭客都经历过一个“从开放到禁止再到开放”的过程,在最后开放的进程中,这已经不是一种简单而放任其经营的“开放”,而是通过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行车搭客”行为,使其除了成为廉价交通工具外,还在弥补公共交通资源不足,扩大就业市场方面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更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城市交通和谐作为和谐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如何解决好普通市民的交通出行问题是构建和谐东莞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东莞市区“自行车搭客”行为,不应仅仅考虑怎么来“禁”了,更多地应该从实际出发,考虑怎么来把这“非法”行为合法化。(东莞阳光网编辑:王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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