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劲 足 迹   —— 岁月的年轮里,一排排深浅的脚印是我奔跑的痕迹

 

偷了一回懒
志劲足迹 发表于 2007-2-4 16:55:00 

     这段时间偷了个懒,好长时间没上阳光网博客了,一些朋友发来短信:天气冷了,你也冬眠了……

     的确,很长时间没上来了,连阳光网里的博客密码也忘记了^_^。真是惭愧!呵呵,让关心的朋友失望了。
     但最近的确比较忙,市里的党代会、政协、人代会“三会”把我忙得四脚朝天,每天回到家,未到房门就想睡了。原以为最近几个月基本都是参与编辑工作,五年来会首次缺席大型参访了,但党代会开幕前,领导令旗一挥“你去采访!”马上又得投入紧张的采访工作,三会下来,40多篇稿啊,呵呵,全身都散了!

     幸好,还是完成了栏目下达的任务,因为今次“三会”采访报道是中心机制改革后的首次,以前的兄弟姐妹大部分去了记者组,负责电视的新闻采访多了,栏目这边几乎一个人扛起采访,有朋友开玩笑说,新闻里从头到尾都是听到你的名字!我说没办法啊,不完成任务就要被打“屁股”了,再忙,得保证栏目的正常播出,更何况,今年“三会”热点不少,作为一名记者,恐怕没人会埋怨总是太累,就怕“无料”到!一碰到采访的“兴奋点”——那还得了!而且领了任务在身,不完成,说什么也讲不过去!——五年来既然无缺席“两会”的采访,那就要善始善终!

     所以,好长时间没上这里的博客了,偷懒了一会,今后,一定会好好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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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偷了一回懒
ROSE888(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10 10:45:00 

无良的司机
ROSE888 发表于 2007-12-8 23:22:00
今天晚上21:00左右在东城中路和东城大道交接红路灯路口,(即老饭店路口)发生这样一件事,一辆粤S X5187车牌的轿车撞到了一辆骑单车过马路的路人。事件经过是这样的:本来就是骑单车的路人冲红灯违反交通规则在先,本来就是这个人的不是,但之后小车司机的态度就叫人不敢恭维,应该就是无良了。司机撞上路人后单车飞起,还好骑车的人反应快,自己跳起来跳到车头上才没有受伤,跳落地下后小车司机走下来,就和撞车者理论,本来人没有受伤就已经万幸了,可那个无良司机又乘机向事主勒索,要事主向他赔钱,事主说没有钱他就走上前推搡事主,之后去事主身上搜钱,行为就等同抢劫一样,在事主口袋抢了10元钱(已经是事主的全部身家),后还不满足,又托起事主单车撞向路边的路灯杆,撞烂部单车才丢在花丛中,之后扬长而去。事后有巡警走前来问事主有没有事,事主是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本来经历了生死劫,都已经吓破了胆,又被恶形恶象的司机吓得心惊胆战,连话都不会说,应了一句没事,就忙忙推部烂单车走掉,巡警也没有怎样过问,开车走了,有没有报警处理或者怎样,无人知晓。作为一名过路人,见到这种情况,将心比心,很鄙视小车司机的行为,大家有良心的人,都会指责他,这种人在心安理得的抢了10元钱之后,不顾路人的指责,不理I受害者,究竟有没有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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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偷了一回懒
db6666发表评论于2007-10-9 22:59:00 

我也是很懒的,总是不爱动,又不喜欢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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