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危险的“鹿人”!
佟平 发表于 2008-7-11 14:02:00 



网易在今天的头版头条推荐了一篇赞赏行为艺术的文章,题目是“行为艺术:上海地铁惊现鹿人”,文章说:

“身披白大褂,手提公文包,最惹眼的是头上罩了个长颈鹿头头套,将自己的真实面目遮得严严实实。 不知不觉间,他完成了一次行为艺术。 也许是一次心血来潮,也许是久有谋想。 如果他一年做一次,那是给他的生活中加入了浪漫,给回忆增加了色彩。 如果他天天做,那就是把生活变成了艺术。 生活在灰色或者单调的色彩中的人们,不大好嘲笑他。 他没有饭吃吗,他过得不好吗?NO,可能性不大。 饱暖思个性,高超思不群。”

文章在对这样的行为艺术大加赞赏之后,贴了“鹿人”分别在地铁内、候车室、自动扶梯上、超市、马路、饭店门口、住宅区等公共场所的十几张照片。

读完这篇文章,翻阅了“鹿人”的这十几张照片之后,我丝毫不觉得这样的行为有什么浪漫色彩和艺术含量,我感觉到的是这种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上海地铁的保安居然让这样的“鹿人”上了车,真为上海的公共安全捏一把汗!

从这十几张”鹿人”照片来看,鹿人行为的时间持续得比较长,经历的公共场所也比较多,但是居然没有遭到保安人员的制止。这固然充分显示了上海人对“鹿人”行为的宽容,但同时也充分暴露了上海人对公共安全防范意识的严重不足。由此亦可以看出,前不久发生在上海公安部队的杀警血案,并没有提高多少上海人的公共安全防范意识。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有犯罪分子用鹿头套当尼龙袜子套在头上,或者用其他的狗头、猫头、熊猫头等套在头上在公共场所进行抢劫,那将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假如照片中的“鹿人”不只是展示一下行为艺术,他手中的皮包里面还放了爆炸品或者作案凶器,将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假如公众正在放松警惕地欣赏“鹿人”的时候突然遭到“鹿人”的袭击,后果将会怎样?

其实这样的“鹿人”表演毫无原创性,迪斯尼乐园等游乐场都有这种用卡通人物头像将真人面目完全遮掩的表演。也有一些商场在促销的时候会邀请人戴上小丑头套来进行表演招徕顾客。那样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对公共场所的安全威胁,是因为那些人的来历主管部门都掌握。但是,假如允许身份不明的“鹿人”在公共场所自由移动、允许他们在地铁、车站、超市、银行等自由进出,无疑是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绝好的作案条件。

所以,这种毫无创意、哗众取宠、并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应该遭到强烈的谴责而不是赞赏。负责公共安全保障的相关责任部门,更应该对这种对公共安全构成安全威胁的行为保持高度的警惕并及时加以制止。

 

200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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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警惕:危险的“鹿人”!
佟平(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7-14 8:48:00 

上海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杨雄:

对于装扮成“鹿人”穿行于公共场所的行为,上海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杨雄明确表示不赞成。

“每个公共场所出于公共管理的目的,对公民的公共行为都有一些限制要求。”杨雄告诉记者,在国外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公民在公共车辆等一些公共场所中的行为都有一定约束,国内也有类似限制规定,例如不能不穿衣服上公交车,或在公交车上光膀子、露背(女性时装除外)等,这是公共场所约定俗成的规定,也是国际化都市文明对公民的基本约束。

杨雄说,在公民社会里,公共场所与私人场所有所区别。每个场所都有对着装打扮不同的要求。“你虽然享受了着装自由,但他人却可能被吓着。”因此杨雄认为,不管是行为艺术或是其他,这样做不妥当、不合适。(本文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转相关连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807/0711_344_646294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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